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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9月27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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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限量捕捞”政策

  范 昉

    “大黄鱼,叠金砖。鲳鳊鱼,滚银盘。枪蟹赛过七寸碟,乌贼好比糯米团。”这是我在早期的一篇散文中写下的。时隔30多年,我再听到的,却是来自东海的沉重叹息:“带鱼像筷子,鲳鱼像扣子。黄鱼难见踪,乌贼快绝迹。”两相对照,曾是宁波人当家菜的大黄鱼现在成了“出水文物”,乌贼几乎绝迹了, 曾大过盘子的鲳鱼成了“扣子”,像把银剑的带鱼成了“筷子”,令人担忧!

  说起“筷子”带鱼,老百姓叫带鱼丝,市场上时常可见,一条不足10克。像这样的鱼丝,让它再长上一二年,就是条成鱼了。而小黄鱼呢,不到1龄就被抓上来了,它能活到20龄呢!

  海洋具有很强的自我修复能力,如果我们理智些,三年、五年、十年,或许就能改变“东海无鱼”危局。过度捕捞、恶性捕捞再也不能继续下去了。因此,我认为应该实行“限量捕捞”政策。

  一限年捕捞总量:据专家估算,浙江渔场现在的资源量在400万吨到500万吨,合理的可捕量应为资源量的一半,目前的实际捕捞量早已大大超出。因此,应按有利于休养生息的原则,确定年捕捞总量,使之成为不可逾越的红线;二限船只总量:按照渔场的有限承载能力,合理限定渔船总量。多余渔船发展钓业及休闲旅游业,部分渔民穿“鞋”上岸;三限每条渔船捕捞总量,这么做,从成本计,渔民就会捕捞经济价值高的大鱼,而不愿捕捞幼鱼,以小抵大、以量抵质的过度捕捞现象也有望得到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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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