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吴向正)昨日下午,市政协主席唐一军主持召开市政协十四届四十一次主席会议,审议通过了《政协宁波市委员会提案办理工作民主评议办法(试行)》,研究确定市政协10月份主要工作安排等。市政协副主席陈炳水、徐明夫、蒋剑巍、范谊、崔秀玲、李太武和秘书长黄士力参加会议。 为贯彻落实中共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深入进行提案办理协商的新要求,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提案工作实际,市政协决定出台《政协宁波市委员会提案办理工作民主评议办法(试行)》。今后将通过对提案承办单位办理工作民主评议,切实推动政协委员和参加单位所提意见建议的落实,全面提高提案办理质量和提案者满意度,有效开展提案办理协商,着力提升提案办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提案办理工作民主评议原则上将每年组织开展一次,对象一般选择提案数量相对较多,且与经济发展和社会民生密切相关的提案承办单位。提案办理工作民主评议将采取“听、看、议、评”结合的办法。 会议指出,开展提案办理工作民主评议,是进一步提高政协提案工作质量的新载体,也是加强和改进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新途径,今后要在实际工作中不断探索完善,力求沟通充分、协商广泛,切实提高民主评议实效。会议强调,10月份的工作,要着力抓好两个环节。一是要抓学习。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人民政协成立65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以及即将召开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领会精髓要义,统一思想认识,指导工作实践。二是要抓落实。狠抓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全市政协工作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扎实推进政协各项工作,努力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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