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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9月30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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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行宠物要“报检” 携带物品要符合检疫要求

市民出境游“讲究”多

  本报讯(张正伟 丁红艳 荚德安 任东峰)国庆长假近在眼前,不少市民选择此时出境游,但也出现了部分人因不熟悉检验检疫要求“出国无门”的情况。为此,宁波检验检疫局前天发布出行警示,提醒市民出境游应该注意的问题。

  携带宠物出行在各国有着不同的检疫要求。一般来说,携带宠物出境应提前向当地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申请宠物检疫,检疫合格的出具《动物卫生证书》(官方检疫证书)。证书是到达对方国家后宠物通关的检疫证明,有效期为14天。一些国家还对入境宠物有特殊要求,市民要主动、提前了解旅行国有关携带宠物入境的要求。

  不少去国外旅游的市民有物品被查扣的经历。市民出境时不要携带肉制品、蛋制品、乳类制品和蔬菜水果等食品;随身携带的动植物产品、中药材要及时向对方国家海关申报,以免通关时被查出是违禁品而被没收、罚款。

  同样的道理,市民在国外购买物品回国,最好不要选择当地的动植物产品。

  此外,市民出境应做好个人防护,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如出现发热、咳嗽、呼吸困难、呕吐、腹泻、黄疸等症状,在入境时要向口岸检验检疫机构主动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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