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余晓辰 通讯员邹敏敏 施斌)记者昨日从市国税部门获悉,根据此前发布的《宁波市国家税务局关于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若干事项的公告》,自今年10月1日起,市国税部门将对有关重大税收违法案件进行实名公布。 《公告》明确了属于实名公布范围的七类税收违法案件。今后,查补税款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款数额800万元以上、虚开普通发票票面额累计4000万元以上等税收违法行为将被实名“晒出”。 据悉,市国税局将定期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实名公布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并将视情况通过税务机关公告栏、新闻媒体等途径,以及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向社会公布。“此举旨在严惩税收违法行为,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提高纳税人纳税遵从度。”市国税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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