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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07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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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来保护
老年人财产安全

  □本报记者 董小军

  近年来,老年人的健康、养老等基本人身权益越来越受到社会的关注和关心。与此同时,随着老年人个人财产的增加,如何更加有效地保护他们的财产权益,消除他们的后顾之忧,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

  5年前,家住鄞州区的陈老伯因拆迁获得了一套新房,按照农村习俗,房子最终要传给儿子。但他担心今后养老无着,便与儿子签订了一份协议,房子的产权登记在儿子名下,他和妻子享有房子的居住权和其中一半产权。

  然而,陈老伯担心的事情还是发生了。去年下半年,儿子以做生意缺钱为由,准备卖掉这套房子,让父母另找住处。法庭受理此案后,法官向陈老伯的儿子指出其卖屋决定侵害了其父母的合法权益。在法庭主持下,双方最终达成了协议。

  现在,农村老年人与子女就家庭财产签订协议的情况非常普遍,值得注意的是,这类家庭财产协议大多与赡养直接相联系,实际上是老年人以财产获得子女对赡养的承诺。法官指出,子女对父母的赡养是一种法定义务,具有强制性,不需要附加任何条件。

  与农村老年人相比,城市老年人具有稳定的社会保障,所积累的财产更多,但他们同样会遭遇财产权益被侵害的情况,其中不少因子女不孝造成。

  今年上半年,我市法院受理了一起老夫妻告儿子案。5年前,儿子以购买房子为名,向父母暂借50万元,此后再未提起。这对老夫妻多次追讨无着,只得向法院起诉。

  除了向父母借钱不还外,还有子女擅自处理和变卖父母名下的房子等财产,年轻夫妻把子女长期交给父母抚养却不交纳任何费用,子女向他人借钱却强迫父母归还等等。

  除了家庭内部矛盾导致老年人的财产权益受侵外,还有一些侵权行为来自外部,其中最为常见的就是以老年人财产为目标的诈骗犯罪。据法院统计,在所有被起诉的诈骗案中,涉及老年人的近两成。

  此类诈骗犯罪有两个明显特点,一是犯罪分子在“信任”上做文章,他们利用老年人缺乏关爱的弱点,以热心肠面目出现,或对老年人嘘寒问暖,或施以小恩小惠,在获得老人信任后再实施诈骗。二是骗子利用老年人对外界信息了解较少、贪小便宜等弱点实施诈骗,如前几年常见的“捡钱分钱”、家里遇事急需用钱变卖祖传珍宝等都是典型例子。

  老年人的财产权益问题,不仅反映了他们在赡养、社会关怀等方面的困惑,更折射出在相关的法律保障制度上存在的缺陷和不足。我市多个基层法庭的法官认为,保障老年人的财产权益对于社会稳定有着特殊的意义,要真正落实他们的财产权益,仅仅提醒老年人如何防范远远不够,政府和社会必须有新的思维。他们建议,应对老年人财产权益现状作全面的梳理和总结,根据城市和农村老年人财产状况的不同特点,出台更有特点、覆盖面更广的综合性保护措施及相关法律,让老年人对财产权益真正感到“高枕无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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