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冯小平 通讯员北瑜 北璎)家住北仑的老王年过四十才娶妻生子。妻子和前夫已生育了4个孩子,本来倒也相安无事,可日前的一场选举,却将他推到了风口浪尖——— 老王在村民眼里一直是个老实人,45岁那年,他认识了俞女士。俞女士离异,独自带了4个孩子。两个人相识后不久便登记结了婚。 2008年,两人婚后第4年,俞女士为老王生了一个孩子。但由于俞女士已育有4个孩子,新生儿报户口时就遇上了难题。直到孩子出生一年后,才报上了户口,为此老王缴纳了1万元钱。 前不久,老王所在村选举村委会成员,老王以高票当选候选人。没想到该村所属的街道向村民选举委员会发来《通知》,称老王违反计划生育国策受到处罚至今未满5年,属于不能当选该届村民委员会成员的5种情况人员之一,取消其候选人资格。 消息在村里传开了,村民们议论纷纷,这让老王觉得很没面子,于是他把街道办事处诉至北仑法院。老王觉得自己和妻子结婚后才生育第一个孩子,并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且就算当初违反了政策,但妻子以前生的孩子都已超过了5岁,所以街道不能取消他的选举资格。而街道方面则认为,老王缴纳罚款的时间才是其“违反政策受到处罚”的起算时间。并且发《通知》是内部行为,谈不上损害其名誉权。 北仑法院经审理认为,老王诉称被告的行为使其名誉受到严重侵害,但未提供相关证据证明,驳回诉请。老王不服,上诉至市中院。昨天,市中院审理后判决维持一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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