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10月9日电(记者胡浩)国家卫生计生委新闻发言人宋树立9日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介绍,我国将适时在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启动分级诊疗试点,逐步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分级诊疗制度。 为解决患者扎堆涌入大医院的问题,实现“大病到大医院,小病到社区解决”,2012年以来,国家选择部分城市开展基层首诊试点工作作为公立医院改革的重要内容。 宋树立介绍,目前,江苏、四川、浙江、青海等省分别以省政府名义或多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分级诊疗工作的专门文件,从资源配置、考核评价等方面对分级诊疗作出了相应规定。北京、上海、宁夏、重庆等地在医疗联合体、医疗集团管理相关政策文件中,对分级诊疗作出了制度安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