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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12日 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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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高速公路交通违法
地点发生变更

  本报讯(记者周琼 通讯员郦力)记者昨日从高速交警宁波支队获悉,宁波市区范围内,处理高速公路交通违法的地点出现变更。

  据了解,根据相关规定,原设在机动车检测站的交通违法处理窗口撤出,新增位于江东区和江北区的两个驻外窗口。这样,目前在宁波市区内,处理高速公路交通违法点变成了4个,分别是:江东区中兴南路108号高速交警宁波支队违法处理大厅,海曙区丽园北路900号海曙交警大队违法处理中心,江东区桑田路935号江东行政服务中心,江北区梅竹路655号江北区违法处理中心。其中高速交警宁波支队违法处理大厅和海曙交警大队违法处理中心周一到周日每日开放,其余处理点只在周一到周五开放。

  另据记者了解,被监控抓拍、罚款200元及以下且扣分不满12分的高速公路交通违法行为可登录浙江省公安厅网站和浙江政务服务网站进行网上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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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