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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13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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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7部门协作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

10种行为立即移送

  据新华社杭州10月12日电(记者屈凌燕)记者从浙江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获悉,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联合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海洋与渔业局、省公安厅、省检察院、省法院等7部门日前出台《关于建立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协作机制的意见》,对建立健全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协作机制作出具体规定。

  意见明确了各级食品药品监管、农业、公安、检察院等部门的相关职责。要求监管部门发现涉嫌食品药品犯罪行为后要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和通报线索,并明确“生产、销售营养成分严重不符合婴幼儿生长发育所需食品安全标准的婴幼儿食品”等10种具体行为应立即启动移送程序,同时规定了移送案件需要的相关材料。

  对于“涉嫌食品、药品犯罪案情复杂、社会影响力大等情况”等5种情形,意见还规定,要商请公安机关提前介入。为保护犯罪现场需要,监管部门在发现线索时,可先以口头形式通报公安机关,3日内补办书面手续。公安机关应在3日内对受理的案件和线索作出是否立案侦查的决定,不予立案的要说明理由,书面告知相关部门并退回案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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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