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昆明10月17日电(记者王长山 侯文坤 白靖利)项目审批是否合法合规、征地拆迁手续是否完备、征地补偿是否发放、处置工作是否及时……云南晋宁发生的致8死18伤冲突事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事件教训深刻,围绕事件的疑问也有待进一步澄清。17日,事件发生后,昆明市、晋宁县有关领导接受了记者的采访,就诸多焦点关注问题进行了回应。然而,在征地中种种质疑仍需要进一步调查取证。 据昆明市政府新闻办通报,10月14日,晋宁县晋城镇发生一起当地泛亚工业品商贸物流中心项目建设方人员与富有村部分村民因矛盾纠纷引发暴力违法犯罪行为,共造成8人死亡,18人受伤严重后果的群体性突发事件。 据介绍,事发当天,公安机关对现场发现的6具尸体进行体表检验,6具尸体为男性,致死原因为3人颅脑损伤并急性失血,另3人分别是颅脑损伤、颅脑损伤合并烧伤、开放性颅脑损伤;致伤工具主要有钝器、长刃砍器、尖端锐器等。截至10月17日,8具尸体已安放在殡仪馆,并已查明身份。 昆明市公安局副局长王伟说,随着刑事侦查工作的不断深入,公安机关获取了重要涉案证据,逐渐锁定重点涉案人员,现在案件侦查工作仍在进一步开展中。 连日来,此次现场十分惨烈的冲突事件,让舆论普遍聚焦征地拆迁等矛盾问题。因为征地补偿问题,当地村民和项目开发商一直存在矛盾。 有些村民反映,这个项目从征地到建设,他们从来没有正式签过征地补偿协议。最初承诺的12万元一亩的补偿也变成了每个人4.3万元。 晋宁县县长岳为民说,项目规划用地涉及富有、草村、柴河3个村委会,其中富有村涉及1787.3105亩。项目征地经过市、县人民政府和国土部门审批,并根据省、市政府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结合实际,确定该项目征地补偿标准为每亩11.5万元,远高于市政府确定的征地补偿标准(晋城镇所辖区域属二类区,征地补偿标准为5.71万元/亩)。 晋宁县政府向记者出示了2011年12月镇政府和富有村9个村民小组签订的征地协议及2012年4月签订的征地协议(增补),并且都附有青苗补偿协议。记者看到,签字人为晋城镇法人代表和富有村法人代表及各村民小组组长,协议对征地面积、征地款及支付方式等进行了确定。 一份2012年2月15日发文的富有村土地征收补偿款分配方案表明,在征得大多数人同意的前提下,征地款将在全村11个组人员中按人均分配,并由村民代表大会决议通过。在各小组村民领取补偿款的征地人均分配资金兑现表上,记者看到村民的领取签字、金额、身份证号、手印,人均领取4.3万余元。 按国家法律规定,只有因公共利益才能征地,而晋宁为了这个项目征用土地。这个协议规定要做好群众的思想教育工作,做好各项纠纷调处,杜绝群体性上访事件的发生。然而,有了这个征地协议,但在征地中并不顺利。在晋宁县这个项目征地中还存有什么问题,记者将进一步追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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