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鄞州记者站续大治 记者朱军备 通讯员王琼硕)11年前,全国第一家民主法治示范村“花落”鄞州五乡明伦村,随之诞生的“村民法制学校”也由此走向全国。但今年秋天起,这块悬挂多年的牌子却和法律顾问室、安置帮教工作站、社区矫正工作站等牌匾,一同从鄞州群众的视野中淡出。 “我们以前热衷让‘牌子’说话,似乎基层单位不挂上牌子就是没开展工作。”鄞州区司法局局长王宁说,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是司法部今年部署的重要工作,而要在基层的农村和社区进一步扎牢公共法律服务的“毛细根”,切实实现司法为民惠民的目标,行动比牌子更重要。 与牌匾“下墙”相对应的,是近年来鄞州在基层司法上的多项开创性探索。2006年,鄞州率先在全国推行交通事故专业调解委员会,此后又逐步拓展到医患纠纷、劳资矛盾调解等领域;2008年,鄞州率先在全省推行“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去年,鄞州又在全市率先将司法所从镇乡(街道)“收编”到司法局,解决基层法律服务专业化程度不足的困局。 “所有的探索,都围绕着让群众得实惠的主题。”长期从事司法行政工作的下应司法所长陈国通说,为解决困难群众申请法律援助不方便的老大难问题,区里去年又在全国首推区镇乡(街道)法律援助审批联网,简易案件当场就能得到批复,“真正打通了法律援助服务联系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鄞州主动“隐牌”的做法得到省司法厅的认可。“今年我们在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评选中,决定不再要求必须悬挂各类牌匾,更看重具体实施内容和实际效果。”省普法办副主任桂漪雯说。 如今,鄞州人民调解成功率常年保持在“千足金”水平,全区现有村(社区)等基层调委会602家,“规范化调委会”创建面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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