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评论员 教育实践与建章立制相结合,是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特色。据有关部门统计,由宁波市委常委领衔、市级各部门联动,活动期间共出台了26项长效机制,参加活动单位共新建制度1397件,改进不完善政策制度1374件,清理不适宜文件规范1227件。这些制度或政策的新增、修订和撤销,强化了对党员干部的约束,保证了活动效果能够持续,同时也向基层下放了权力,增强了社会的活力,其作用已经并将继续显现。活动期间,群众陆续看到有领导干部上街买菜了,有机关干部开始买米了,有人把冰柜卖了,茅台、五粮液、阳澄湖大闸蟹价格断崖式下跌了……这都说明制度在起作用了。 这次活动的制度建设有几个鲜明特点。与以往不同,这次活动中制定的规矩章法,主要是约束党员和领导干部的。中央的八项规定、十九项禁令,没有一条是针对群众的。各地各单位出台的规范和政策,也都是为作风建设上存在的问题而立的。这就让人感到,“从严治党”、“打铁先要自身硬”,不是说说的。有了制度就一丝不苟地执行,毫不含糊。违反八项规定的党员干部,不仅给以处分、内部通报,还在媒体上公开曝光。你不给党组织以面子,组织上就让你没面子。制度的导向也非常明确,不仅是为了制止党员干部的不良行为,而且引导他们建立清廉形象、树立正确价值观、推动社会风气向好转变。公款大吃大喝的被阻止,民间的奢侈浪费现象也大为收敛,就是一个有说服力的例证。 在今后常态化的作风建设过程中,扎紧制度笼子依然是不可丝毫放松的重要环节。不能说我们以前没有“笼子”,但很多“笼子”太过空洞、太过宽泛、太过“原则”,就如人们常批评的那样,“牛栏关猫”,形同虚设,不规矩的猫照样可以直进直出。“笼子”紧了,还得有坚强的执行力。制度面前人人平等,不能特殊,没有例外,让制度具有不容怠慢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不管是谁,如果徇私舞弊,偷奸耍滑,都将严惩不贷。制度既要适时制定,也要及时修订,始终保持它的新鲜度与针对性,让那些不符合发展实际的制度失去作用。 全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基本结束了,但党的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各级党委和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把教育实践活动中形成的从严治党的好做法、好经验坚持下去,并在实践中不断创新,努力推动党建工作向前发展,让我们的党员干部从“不敢”向“不能”、“不想”转变。近期特别要防止出现活动结束了、可以放松了的思想苗头,保持高压态势,抓紧抓实整改,保证“四风”问题不反弹、不回潮,绝不让习近平同志在总结大会上提醒我们的“活动一结束就曲终人散,‘四风’问题又‘涛声依旧’”现象,在我们管辖的地方和单位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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