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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21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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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老大”攀附公权,成为肆意践踏法律的“特殊公民”

刘维枪杀3人后一个电话即获释

  据新华社武汉10月20日电 备受关注的刘汉等特大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刘汉、刘维等5人经一审判处死刑,上诉至二审维持一审判决后,目前正等待最高人民法院的死刑复核结果。

  数月以来,新华社记者采访见证了这起全国罕见的特大涉黑团伙案的查办。十八届四中全会召开之际,又回访相关办案人员和多位专家,再度梳理刘汉等人暴力发家、势力壮大、锒铛入狱、走向毁灭的全过程,此案折射出的人们对依法治国的迫切呼唤,发人深省。

  “黑老大”成“特殊公民”

  当黑恶势力形成暴力威慑,破坏秩序非法获利便“所向披靡”。四川广汉市一位商人表示,当地的赌博游戏厅和采砂行业,刘维不点头谁都没法参与,“竞标时被威胁,举一次牌砍一刀,举两次挨一枪,谁还敢与他们竞争?”

  据办案人员介绍,凭借刘汉在“白道”上的异常能量,刘维在“黑道”上的呼风唤雨,他们逐渐变身成无视法律、称霸一方的“特殊公民”。

  2009年1月10日,广汉市一露天茶铺,刘维指使手下光天化日之下连开数枪,致3人当场死亡、2人受伤。这起震惊全国的“1·10案”发后,刘维作为重要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机关传唤调查,但是刘汉打了一个电话后,居然不到两小时刘维就获释返家。

  咸宁市检察院检察长罗继洲表示,以刘汉为代表的“特殊公民”,利用金钱、权力、暴力,游走在法律之外,尤其是大肆钱权交易、红黑勾结,不仅破坏社会秩序、经济秩序,更是对法律尊严的疯狂践踏。

  折射法治“缺氧缺钙”

  刘汉等特大黑恶组织犯罪活动波及之广、持续之久、盘踞之深,形成危害巨大的社会“毒瘤”。办案人员表示,刘汉等人能够“纵横”20年,长期逍遥法外,背后折射出深层次的法治信仰“缺氧”、法治建设“缺钙”等问题。

  少数司法从业人员,丧失法治信仰与之狼狈为奸,助长黑恶势力坐大成势。德阳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原政委刘学军、什邡市检察院原副检察长刘忠伟等3名公职人员,经常与刘维等人一起吃喝嫖赌、吸毒作乐,甚至多次在命案发生后通风报信。刘忠伟等还为刘维提供枪支配件和子弹。

  今年4月,被害人周政的姐姐周厚蓉站到了法庭的证人席,悲愤痛诉:其弟16年前被刘维指使杀害后,案件一直苦等不破,由于刘家在当地一手遮天,他们全家哭诉无门,噤若寒蝉,近于绝望。

  四川德阳市一位公安干警表示,刘汉在四川的关系网非比寻常,被称为“第二组织部长”。此外,公检法的人、事、财权长期受制于地方,办案时各方招呼不能不听,“久而久之,要么与之同流合污,要么敬而远之”。

  依法厘定“权力边界”

  朋友“礼尚往来”、“夫人外交”行贿、隐蔽赠与干股、期权贿赂回报……形形色色的利益输送手段,使一批官员沦为刘汉的保护伞、大靠山。黑恶势力攀附上公权,对法治社会、公平正义破坏更甚。

  一位业内人士指出,一些地方在打击黑恶势力时,执法部门常接到政府的“红头文件”,称被抓人员系当地拆迁指挥部成员或经济贡献突出企业家,要求取保释放,“这种只顾GDP政绩,忽视法治公平的发展思路,难以经受时间考验”。

  “刘汉案”一审公诉人焦俊峰说,权力边界不明,公权使用得不到限制和约束,带来以权代法、以言压法、徇私枉法等乱象丛生。如何厘定“权力边界”,有效监督公权使用,是完善法治建设的重要课题。

  法治建设无法一蹴而就,推进依法治国任重而道远。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蔡杰说,透过刘汉涉黑组织的产生和壮大,警醒我们必须从法治教育、司法改革、公权监督等多方着力,铲除“特殊公民”滋生的土壤,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捍卫社会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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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