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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豪 绘 |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昨天,奉化法院执行法官遇到一件奇事:当事人拿了块大石头想来抵债。 2011年,李某以投资做生意为理由向孙某借款50万元。两年的约定期满后,李某说自己投资失败,无钱可还。今年夏天,案件判决后,孙某申请强制执行。 昨天,孙某带着法官在一家酒店里找到了李某。李某当时正跟人谈着生意。他说,可以跟法官到法院做笔录,但脚边的这块大石头也得跟着一起走,“这可是一块玉,价值千万元。搬的时候小心点,碎了可是要你们赔的!” 到了法院后,李某像宝贝一样看护着这块石头。当谈及这笔50万元的债务时,李某先耍起了拖延术,要求给一段时间去筹钱。见这招不灵,李某突然大方了起来,“这样把,我把这玉石抵给老孙好了,价值千万元的东西抵50万元的债,绰绰有余了。” 原来,李某所谓的投资生意就是赌石。但李某眼里的宝贝石头,孙某却一点也不稀罕,“当初就是因为赌石他才亏的钱。什么玉石,剖开来可能就是块普通的石头,谁知道真假。” 磨了大半天,李某见没法躲过去,只好给老婆打电话,送来了40万元。剩下的10万元,承诺5日内付清。 付完钱后,李某从法院离开,差点忘了带走那块价值千万元的石头。还是法官提醒,李某才把大石头抱走。 (记者 余建文 通讯员 冯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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