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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21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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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未提拔
卖券来泄愤

  本报讯(记者沈孙晖 通讯员于珊婉)因对公司心怀不满,女子何某与人里应外合,伪造、倒卖温泉浴资票从中牟利。日前,宁海法院审理了此案。

  据悉,何某是宁海某温泉公司的工作人员。由于多年一直未被提拔,她心怀不满。去年5月,何某利用职务之便,偷了1000张温泉度假村浴资券,每张面额228元。她找到朋友郑某帮忙,托人伪造该公司专用章,并将其中的100张券盖章后,以每张120元的价格卖给“黄牛”胡某,非法获利1.2万元。

  不久,公司发现,便立即对外声明同类浴资券作废。何某得知后,立即销毁剩下的900张空白浴资券。

  去年,胡某主动向郑某提出,想倒卖点浴资券赚钱。三人再次“联手”:何某和郑某找了一家厂,伪造印刷了100张面额228元的浴资券,盖上假的专用章后,以每张130元的价格卖给胡某,再由其卖给游客及他人。

  一名游客在使用从胡某处买来的假浴资券时,被人发现并报警。后何某三人均被抓获归案。

  最终,何某被判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十万元,郑某被判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十万元。胡某因犯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五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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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