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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27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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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该“欲正人,先正己”

  □易其洋

    杭州市2014年的“公述民评”第三场主题是“问治堵”。公述,是公职人员公开述职;民评,是接受民众评议。进入民评代表提问环节,“杭州广播名嘴”叶峰质问杭州市交警局局长乐华:如果你们是坐地铁,而不是坐公车来,既省钱又省时间,还能为“绿色出行”做出表率,岂不是更好?并“逼”得乐局长做出了“每周至少有一天绿色出行”的公开承诺(10月25日《钱江晚报》)。

  像杭州一样,现在许多城市成了“堵城”。责任当然不能全算在交警局领导的头上,但既然政府倡导“绿色出行”、“公交优先”,那么,领导和机关,特别是分管治堵的主要领导,比如交警局局长,就应该率先垂范,身体力行。叶峰问得在理:从杭州市交警局出来,步行不到300米便有地铁站,每人票价3元钱,正常运行时间21分钟,交警局局长带队来谈“治堵”,为啥非要多花时间,开公车而不坐地铁呢?

  正所谓“打铁先要自身硬”,身为领导干部,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要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要坚决不做,这样说话才能硬气、才有底气,别人也才愿意听、跟着做。反之,交警局局长说城市要“治堵”,大家应该少开车,大谈特谈“绿色出行”,自己出门却离不开车———如此“说一套做一套”,不光没啥号召力、说服力,还可能被市民“你绿色出行了吗”的反问塞得哑口无言。

  实际上,这种只要求别人、不要求自己的“手电筒”式思维和现象并不少见。比如,一些领导台上讲严于律己、清正廉洁头头是道,背地里却贪污腐化、买官卖官;一些执法者说起公民要遵纪守法来口若悬河,自己却信奉“人情大于法”“权力大于法”“关系大于法”,徇私枉法、知法犯法;一些媒体批评民营企业用工不规范、不合法,自己“同工不同酬”“加班不给钱”等现象却很严重;一些教育主管者谈“教育均衡发展”“零择校”句句在理,给自己的孩子选好学校、挑好老师却不落人后……

  我想,交警局局长在畅谈“绿色出行”时,被人问到为啥是开公车而不是坐地铁来的,应该是很尴尬的。尴尬的实质就在于,欲“正人”,却未能先“正己”。其实,这样的尴尬,不该只是交警局局长才有。只不过,好多时候,一些领导有权力提这样的要求、发那样的指示,民众却没有机会和权利评价、质问。不然,像乐局长那样,大庭广众之下被问得如坐针毡,不做出“绿色出行”的公开承诺,恐怕是下不了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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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