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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31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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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好城市的“绿色文物”

□尹卫国

  日前,广州公布古树名木资源普查结果,全市现存100年以上的古树名木共11499株,最年老的有1300岁,约有9.52%古树分布在城区,因城建受到不同程度的破坏,生存状况堪忧(10月30日《新快报》)。

  古树“老弱病残”在许多历史悠久的古城是普遍现象。一方面是因城市环境变差,古树名木承受着气候恶化、环境污染、病虫害的侵蚀,不堪重负,加快衰老甚至“壮烈牺牲”。更重要的是保护乏力。随着城市建设、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大树让楼、大树让路的现象普遍存在,擅自人为砍伐、移植、破坏古树名木时有发生。究其原因,在于一些地方一些人认识浮浅,把古树名木简单看作一棵树,并没有从历史、文物、文化角度审视保护它的深层次意义。

  古树历经数百年甚至千年沧桑,是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美丽佳境,可谓城市绿色“领头羊”。茂盛的古树还是一种绿化文化,为灿烂的城市文明添光增彩。一座城市如果缺少绿化文化,如同少了一件美丽的外衣,无疑是不完美的,保护古树就是保护城市文化。古树名木不仅具有绿化价值,更是有生命力的“绿色文物”,其对研究千百年来的气候、水土、空气等自然变化有着重要价值。某种意义上讲,古树被毁意味着一段历史的缺失,理应像保护文物一样加以呵护。

  笔者以为,保护好古树名木需要双管齐下。一是加大资金投入。改善古树名木的生存条件和环境,比如以设立围槛、建立生态圈等方式来防止人为损坏,抓紧抢救“病危”古树名木。二是立法保护古树名木。一些城市不惜耗费巨资搞“大树进城”,许多名贵树种因不适应新的城市环境,很快死亡,既毁了古树名木,又害了自然生态,应通过立法叫停这种“速成绿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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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