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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1月02日 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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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住宅使用安全实现网格化监管

我市5.5万幢住宅完成信息建档

  本报讯(记者王岚 通讯员朱银杏 吴培均 杨军)笔者从市住建委获悉,截至目前,我市已为55075幢共计13193.09万平方米城镇住宅房屋建立了档案,城镇房屋使用安全常态化网格化监管制度基本建立。 

  今年以来,全市各县(市)区均成立了危旧房屋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对城镇危旧住宅开展全面排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加强了重点监测,并对72幢危房进行了腾空搬离,转移3000余人。 

  市住建委开发了宁波市城镇房屋安全信息档案系统,按照“一房一档”、“一楼一档”要求,将城镇住宅基本信息和使用安全信息全部录入,并根据房屋建造年代、结构类型、损坏情况确定每幢房屋安全等级,为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提供了详实的第一手资料。 

  为及时发现、处置房屋安全问题和影响房屋使用安全的行为,我市全面建立了城镇房屋使用安全网格化监管体系。各乡镇街道均落实了片区监管员和房屋安全管理员,构建了网格化监管体系。全市已划定片区(大网格)1250个,划定小网格4393个,落实片区监管员1156人、房屋安全管理员4393人。市、县中心城区主要社区基本实现了房屋安全监管网格化全覆盖。 

  目前,城镇住宅房屋安全日常巡查机制已正式运行。房屋安全管理员根据按房屋综合等级所设定的日常巡查检查频次,定期定点巡查网格内房屋安全情况,重点巡查在册危房、1998年以前建成的老旧房屋以及房屋装修情况。 

  在加强危险房屋巡查管理的同时,我市加快推进危房解危工作。今年1至9月,各地通过周边地块开发列入征收、非成套房改造、“三改一拆”等已完成城镇危房解危164幢,建筑面积13.85万平方米,其中住宅126幢,建筑面积10.01万平方米。 

  为加快危旧房屋改造,市委、市政府已决定大力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并将尚存的成片危旧房屋纳入了棚户区改造政策范畴,集中力量改造群众反响大、意愿强的危旧住宅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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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