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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1月02日 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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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60名“政法中层”成为基层法治促进员

基层稳,则全局安

———“法治中国”宁波实践系列报道之六

  本报讯(记者董小芳 通讯员黄正华)基层的和谐稳定,归根到底离不开依法治理。2010年,宁波首创基层法治促进员制度,选拔业务素质好的政法部门中层干部进农村、入社区,推进基层法治建设。截至目前,全市共有基层法治促进员1860人,解答政策咨询、开展法制教育、排查化解矛盾纠纷、解决实际问题等10万余次(起),成为维护和谐稳定、推进法治宁波的重要力量。

  “基层是大量社会矛盾的源头,尤其是随着我市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涉及土地征用、拆迁安置、农村改革发展等方面的矛盾日益增多,已成为社会管理的难点。”市政法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基层法治促进员最重要的职责,就是引导基层群众增强法律意识,让老百姓知法、懂法,依法办事。“我们希望利用优秀的政法资源,为基层发展提供法律支撑,推动基层的法治建设。”

  为了让基层法治促进员各尽其职,我市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基层法治促进员制度的意见》,建立“六个一”工作制度,即每位干警每半月到村(社区)工作至少半天,每月排查上报一次矛盾纠纷及不稳定因素,每季参加一次村居(社区)召开的会议,每年给基层群众上一堂法制教育课,每年走访一批基层群众,每年为基层解决一批实际问题。同时,还将基层法治促进员的主要职责确定为掌握社情民意、宣传政策法律、化解矛盾纠纷、指导民主法治、推进社会管理。

  从2010年试点至今,4年来基层法治促进员充分发挥“参谋员”、“信息员”、“调处员”、“宣讲员”的作用,利用举办法制课堂、提供法律援助等手段,延伸服务触角,有力推动了基层依法治理的步伐。以最早试点基层法治促进员制度的江北区为例,2013年全区累计受理群众来信来访324件(人)次,较2012年同比减少22%。

  同时,基层法治促进员在为群众排忧解难、化解矛盾纠纷、开展法律咨询服务的过程中,也提升了自身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推行基层法治促进员制度,也是加强政法队伍自身建设的需要。通过与群众打交道的基层实践,有助于培养和锻炼政法队伍的法律素养。”市政法委相关负责人说。

  据统计,截至目前,全市1860名基层法治促进员已覆盖了2177个社会矛盾突出、治安问题复杂、基层组织相对薄弱、重点工程建设任务多的重点村(社区),共走访群众152171次,解答政策咨询29629次,开展法制教育12401次,排查矛盾纠纷29365起,化解23901起,解决实际问题7594个。

    延伸阅读

  基层是法制建设的基础和重要阵地。近年来,宁波多措并举,坚持工作重心下移,把基础放在基层、重点放在基层、关爱送到基层,切实加强基层依法治理工作。

  除首创基层法治促进员制度外,我市还通过不断建立健全和完善规章制度和运行机制,把“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党务公开、村(居)务公开、财务公开”和“民主监督”等以制度的形式确立固定下来,切实保障和落实村(居)民的选举权、知情权、管理权、参与权、监督权,夯实基层的法治基础。同时,不断加强法制宣传、服务力度,增强普法的针对性、执法的严肃性、用法的实效性和法律服务的便捷性。

  各地在探索基层法治建设中也涌现出了不少亮点做法。如鄞州区古林镇藕池村的“周末信访制度”,江北区白沙街道的“民声决策机制”等,极大地促进了基层民主法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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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