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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1月03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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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资工程发包可不进行招投标

市住建委等部门简政放权,可直接节省企业财务成本15亿元

  本报讯(记者王岚 通讯员吴培均)日前,市住建委联合市发改委、市公共资源交管办等部门出台办法,从本月起,充分赋予非国有资金投资项目业主招标自主决策权,其中民资项目(即全部使用外商或者私人资金投资项目)业主可以自行决定是否进行招标发包,非国有资金控股或者占主导地位项目业主可以自主进行邀请招标。

  来自市住建委的统计显示,近3年工程招投标项目中,民营投资项目占比逐年上升,2011年、2012年、2013年分别为35.9%、49.0%和57.3%。

  现行的工程招投标管理制度,对商品住宅等民资项目,与国有资金项目一样实行一刀切的监管模式。招投标交易环节已成为广大民资项目建设增速提效的瓶颈。“工程建设项目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一次正常交易过程一般需要30天,按常规计算,一个项目从勘察设计到施工招标结束至少经历3次交易过程,共需90天左右的时间。如果简化民资项目招投标手续,每个项目至少提速90天。”市住建委专业人士以2013年进场交易的民资项目投资量为例算了笔账,当年民资项目投资量为560亿元,以年融资成本6%计算,每个项目提前进度90天,可直接为企业节省财务成本15亿元左右。

  除了放开对民资项目的招投标监管,住建委等部门还简化了招标条件,将用地、规划审批工作与招投标工作的“串联关系”改成“并联关系”,这样又可为工程项目建设缩短约1个月时间。同时,推行评标过程“三公开”,即不记名公开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各投标文件的评分及其评审理由,公开被否决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其依据,公开中标候选人名单及其排序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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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