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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1月06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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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检察机关加大涉水案件查办力度

去年至今批捕109人公诉163人

  本报讯(记者董小芳 通讯员屠春技)“五水共治”深入开展以来,作为法律监督机关,我市检察机关多措并举,维护水资源水环境领域司法公平公正,促进有关行政机关积极履职尽责。据统计,从2013年到2014年9月,共批捕109人,提起公诉163人。

  舒某是某水政监察中队原负责人,任职期间,明知某企业长期向江中大量偷排建筑泥浆,却在收受8万余元现金后,为该企业的偷排行为提供关照,并利用职务之便多次通风报信,帮其逃避查处,以至该企业向江中偷排建筑泥浆折合净土超过32.8万立方米。江北检察院以滥用职权罪、受贿罪对其提起公诉,随后舒某被判决执行有期徒刑5年3个月,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一万元。

  “‘人祸’有时甚于‘洪水猛兽’。针对有些职能部门人员在水资源能源开发利用、水污染防治、水环境评价、水生态修复等环节中利用职务之便实施的贪污贿赂、渎职等行为,我们高举利剑,加大相关领域职务犯罪的查办力度。”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2014年,市检察院制定出台《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服务和保障“五水共治”工程的指导意见》,12条刚性举措护航宁波“大平安”建设。

  不仅如此,为有效打击环境污染犯罪行为,宁波检察机关逐渐建立起一条“绿色通道”,即固定人员专门办理、快捕快诉快审结的办理模式。同时,通过深入调查分析水资源水环境领域职务犯罪发案特点和规律,组织开展专项预防、定期发布典型案例,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职务犯罪的发生。我市检察机关还注重加强与公安、法院、环保、水利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和联络员制度,积极推动信息共享平台的建设,实现资源信息互通共享,不断筑牢防护生态建设和“五水共治”工程的堤坝。

  据统计,从2013年到2014年9月,我市检察机关共受理提请逮捕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案件97件135人,批准逮捕78件109人,提起公诉117件163人,涉及污染环境罪、非法捕捞水产品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非法采矿罪等15个罪名,有力地震慑了危害水生态环境的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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