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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1月10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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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礼金腐败”
须防“群发”模式

  网络近日曝出广西一家房产商给玉林市政府、供电局、名山街道等多部门负责人的“送礼清单”,直指“官商勾结”。玉林市纪委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正联合相关部门介入调查。

  这种“群发送礼”并非孤例,近期,南京、深圳等地接连有企业向官员“群发送礼”被曝光,凸显当下顶风违纪现象依然存在。

  “群发送礼”之所以屡禁不绝,一个重要的原因是这些“人情礼节”以“群发”“群收”形式进行。礼金支出不受约束,能走账,好报销,企业自身有“空子”可钻;更重要的则是收礼者多怀着法不责众的心理,甚至认为人情往来无关法纪。

  相比一般的腐败行为,“以礼代贿”具有更强的隐蔽性与迷惑性。因为礼金往往伴随节日、喜事等,在中国的人情社会中,容易形成认识偏差,把“受贿”当作正常礼尚往来。而“群发”更能让收礼者“心安理得”,因为礼金涉及面广人多,“反正大家都有,我收也很‘正常’”的心态成为闯红线的重要动因。

  “群发送礼”的一送一收中,官员将自己手中的权力变现为金钱,而商人利用自己手中的金钱控制官员手中的权力,双方在利益交换中“你情我愿”,践踏的是人民的利益,蚕食的是市场的公平。

  让“群发送礼”送不出,同时也不敢收,首先要堵住制度的口子,让企业的财务制度更加清晰透明,决不能让这些礼金大摇大摆地打着各种冠冕堂皇的旗号“群发”;纪检监察部门对于此类现象应严肃处理,从遏制“节日腐败”着手,严查干部群收礼金行为,不管涉及到谁、多少人,抓住一起处理一起,形成警示效应,让官员缩回收礼之手。

  同时,不能忽视对送礼者的依法打击,以免投机者钻了空子。

  (据新华社北京11月9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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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