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国民 江东华侨城社区碧华阁、明珠阁两幢高楼的6部电梯得了“老年病”,被质监部门判了“死刑”,责令停用。为此,245户业主每天要面临“上楼难”。经过业主协商自治,最终自筹了更换电梯的资金,大难题行将解决(11月10日《宁波日报》)。 “华侨城模式”中的一些做法是可圈可点的,比如做好楼内老弱病残业主的工作,比如当个别业主拦在门口不让进依然耐心劝说,比如“一楼设茶水,每隔三四层放一把椅子,供爬楼梯劳累的居民休息”,等等。但这仅仅是楼梯坏了期间的一些做法和细节。最终,问题能够得以解决,能够引起强烈反响,我认为,是在解决这个问题上,大多数业主表现出较强的自治意识,这一点是最可贵的。 根据相关法规,我国城市社区采取自治方式,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但在实践中,当社区建设遇到了困难或涉及业主利益问题时,很多业主往往先想到要政府来解决。大妈跳舞影响休息,让政府来解决;小区环境卫生差、汽车乱停放,让政府来解决……很多应该也可以通过业主自治解决的事,却指望着政府。 相比之下,华侨城业主“自己的家园自己管”,通过协商自治,解决了老小区电梯更换的大难题,可以说是社区自治的成功典范,既给其他社区解决问题提供了一个样本,也给政府部门一个启示:在社区治理层面,政府对社区的事没必要大包大揽,而应做好服务和引导,给业主自治创造更多的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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