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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1月12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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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醉驾矫正的针对性

周 瑾

  近日,江东区交警、法院、司法局三部门联合推出了全省首个短期社区服刑人员参与交通义工活动,让因醉酒驾驶等参加社区短期矫正的人员作为交通义工,参与122事故处理、交通岗执勤、宣传交通法规等工作,让他们切实感受到遵守交通法规的重要性,从而遏制酒驾的高复发现象(11月5日《宁波日报》)。

  酒驾、醉驾危害甚大。自“醉驾入刑”以来,虽然“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观念深入人心,但仍有极少数人认为“醉驾”不是罪,顶风而上。更有甚者,一些酒驾、醉驾者因为没有遭遇恶性事故,从而看轻其行为的严重后果,产生侥幸心理,致使酒驾、醉驾复发率增高。

  按规定,依法不予以关押的醉驾者通常在社区矫正。这种矫正环境缺乏针对性,矫正人员没有直观感受,难以“刻骨铭心”,很多人矫正期结束后,还是我行我素;同时,社区矫正有户口限制,非本市户口的矫正人员容易“脱矫”、“漏矫”,也留下了复发隐患。

  把酒驾、醉驾矫正从社区“挪”到街头,让肇事者参与交通事故处理,增强了现场感,既能有效警示别人,更能提高其对酒驾醉驾后果的认识,深刻体会遵守交通法规的重要性,抑制再次酒驾醉驾的冲动。这样的矫正,无疑更有针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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