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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1月12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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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力抗法致协警受伤 三轮车主获刑

  本报讯(记者黄丽娟 通讯员亦茗 叶胜男)一男子开着电瓶三轮车在慈溪观海卫车站接送客人,为逃避交警检查而激烈反抗,最后造成协警等人员受伤。

  贺某,重庆人,四十多岁,已在慈溪打工多年,后来开电瓶三轮车维持生活。今年3月4日,贺某开着电瓶三轮车在观海卫长途汽车站门口等客人。下午4时多,他发现交警来检查,赶紧发动车子冲了出去。

  协警陈某眼疾手快,跳上贺某的三轮车,欲从后面来拔车钥匙。贺某就往后仰着,用肩膀等身体部位挡着他。在两人胶着过程中,车钥匙断掉了,而贺某开着电瓶三轮车继续往前,没有停下来的意思。

  陈某把手刹提起来,逼停了车子,并双手护住手刹。贺某用力扳协警的手。虽然被抓出好几条血痕,但陈某还是不放手。贺某急了,一直用手撞击陈某的胸口和颈部。另两名协警赶到,一起制服了贺某。

  事后,协警陈某发现自己的左大腿被三轮车的车门夹到了,腿上有瘀青。经法医学人体损伤程度鉴定,陈某为轻微伤。

  庭审时,贺某称家庭生活不易,逃跑反抗是为了不罚钱。

  近日,慈溪法院认为贺某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已构成妨害公务罪。最后,慈溪法院根据贺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判处其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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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