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资料 亚太经济合作组织(APEC)第二十二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11月10日至11日在北京举行。 自成立以来,特别是在领导人非正式会议成为固定机制以来,APEC的主要历史成果表现在: APEC精神:1993年11月,美国西雅图首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承诺深化亚太大家庭“开放和伙伴的精神”。这是APEC精神首次登场,其后它不断丰富,其主要特征表现为“开放、渐进、自愿、协商、发展、互利和共同利益”。 两个时间表:1994年11月,印度尼西亚茂物会议通过《茂物宣言》,确立了APEC实现贸易和投资自由化的目标,提出发达成员不迟于2010年、发展中成员不迟于2020年实现的两个时间表。 《大阪行动议程》:1995年11月,日本大阪会议通过《大阪行动议程》,规划了贸易自由化的15个领域,标志着APEC在贸易和投资自由化方面开始从意向规划阶段进入实施行动阶段。 《上海共识》:2001年10月,上海会议通过《上海共识》,进一步明确实现“茂物目标”的战略,承诺在2006年前将交易成本削减5%。 “环境产品清单”:2012年9月,俄罗斯符拉迪沃斯托克会议就54类“环境产品清单”,即在低能耗、低碳绿色产品的关税调降至5%或更低方面,达成重要共识。 “互联互通”:2013年10月,印尼巴厘岛会议发表《巴厘宣言》,把有效达成茂物目标、追求公平可持续增长、促进域内互联互通确认为激发亚太活力的三大源泉。会议提出建成一个“无缝、全面联通和融合的亚太地区”,并通过了《亚太经合组织互联互通框架》和《亚太经合组织基础设施开发与投资多年计划》两个附件。(据新华社北京11月11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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