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人大常委会邀请第三方专家学者,对人大代表提出的对办理情况“不满意”的建议进行评估(11月9日《宁波日报》)。在笔者看来,这不失为提高人大代表建议质量和政府机关办理建议质量的一着好棋。 人大代表建议,是人民群众当家做主、参政议政的具体体现,是人大代表的权利和职责所在,是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了解民情的通道。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则是政府义不容辞的法定职能,也是政府转变作风、提高办事效率的有效举措。正因此,政府有关部门对人大代表建议的办理总体上是重视的。每年“两会”一结束,各相关单位就认真梳理,分门别类,定人定时,认真落实。从办理代表建议的过程和结果看,绝大多数人大代表是满意的,但不满意的情况也一直存在,近年来甚至有所增加。 根据自己的观察和思考,笔者分析认为,之所以有人大代表对其建议办理结果不满意,原因大致有三:一是建议本身缺乏科学性、合理性,职能部门不能办理;一是建议虽好,但要落实,条件暂不具备,难以办理;一是政府部门将建议当皮球,相互推诿、敷衍了事,应办理而没有办理或者能办好而没有办好。因为不满意,曾经满腔热情提建议的人大代表肯定有抱怨,觉得政府部门对自己的建议不重视、不落实。而政府部门也会有想法,觉得人大代表“纸上谈兵”,对部门工作不体谅、不理解,一个“不满意”,就让他们面临上级部门的通报、考核减分,甚至部门形象受损。于是,有的承办单位为了提高建议办理满意率,不惜出歪招,通过请吃、托熟人说情等以求得代表的“满意”。 写到这里,笔者想起一件往事。多年前,有位人大代表曾连续两年提出,在现在的宁波火车站地块以董孝子庙为核心建设孝慈文化一条街。职能部门考虑到将来车站可能扩建,没有采纳他的意见,结果可想而知。假如当初市人大常委会对办理结果不满意建议就实行专家学者评估,承办人员的委屈、部门负责人的压力也许就会减少。现在,终于实行了专家学者评估,他们站在公正立场,运用专业知识,通过解读建议,了解办理过程,对办理情况作出客观评价,将起到一举两得的作用:既有助于提高建议的质量,使建议更加贴近生活、贴近实际,为政府部门采纳并落到实处,更有助于增强政府部门办理建议的责任感,改变“重答复、轻落实”的现象。 事实上,出现“不满意”建议,既有人大代表自身的因素,又有政府承办部门的责任。专家学者评估,有助于上级有关部门作出正确的判断,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区别对待,公正处置。因此,具体操作上,要确保这一评价体系的权威性。如果,专家学者通过调研论证得出某建议该落实未落实的评估,那么,市人大及承办部门上级机关应提出严肃批评,并抓好督查,促其尽快落实。对于顶着、拖着不办的,追究该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如果,专家学者认为某建议本身不完善或落实条件不具备,承办部门应向提建议的人大代表作出解释和说明,而这类“办理结果不满意”就不能作为对承办部门通报批评、考核减分的依据。 第三方专家学者对办理结果不满意建议进行评估,是尝试,也是创新。希望这一做法能形成制度,成为机制,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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