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杭州11月19日电(记者韦慧 裘立华)红色染料酸性红73,具有中等毒性及极强致癌性,在食品中禁止使用。但是浙江温州市苍南县一非法设立的食品加工点在其生产的酒粬中大肆添加该种致癌物,仅被查获的就有800斤。近日,苍南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4年7月7日,温州市苍南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苍南县龙港镇三洋村梁亦仲家中查获800斤问题酒粬。据梁亦仲交代,2013年6月以来,为使自己生产的酒粬色泽鲜艳、卖相好,常往酒粬中添加红色染料酸性红73。 法院审理认为,梁亦仲在生产、销售食品的过程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其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其非法设立食品加工点,大肆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社会危害性大,应予严惩;但其有自首情节,可从轻处罚。遂依法对梁亦仲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