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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1月21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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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好人”立像
要立个规矩

石守愚

  近日,有网友提议,为身后捐献五个器官的“天使奶奶”胡秀芝立个雕塑,让爱心和感动永驻。范昉先生则撰文建议,不妨在宁波建一座以爱心为主题的公园。这些建议很好,笔者以为,还可以更进一步,为“好人”立像立个规矩。

  宁波是座“爱心城市”,以前出现过不少像“天使奶奶”一样的“好人”,相信以后还会有很多的“好人”不断出现。有人提议了,就给这个“好人”立个雕塑,当然好,如果没人提议,是不是说就不用给那个“好人”立像呢?就算建了“爱心公园”,是给所有“好人”立像,还是有所选择呢?如果没有统一标准,不容易操作不说,这样的“厚此薄彼”,还可能引发“不公”和市民的误解。

  不管是给“天使奶奶”立像,还是建造“爱心公园”,必然存在谁来决定、由谁出钱、以什么名目列支、像立在哪里、占地多少、由哪个部门长期管护等问题。网友的意见当然要尊重,钱也可以由市民或企业出资捐助,但这显然已不是个人行为、企业行为,而是公共事务了,那就不能只是“随机而为”,而应有个规矩。

  笔者这话,绝不是说“天使奶奶”没有立像的资格,也不是否定网友的美好建议,而是说,借为“天使奶奶”立像,把为“好人”立像的规矩立起来,以后遇到类似事情,就方便得多、明确得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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