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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1月21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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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电销“报网不报官”的尴尬

□郭敬波

  日前,宁波市住建委发文,要求相关房地产行业禁止向非购房意愿人进行电话营销。宁波市住建委信访室一位工作人员表示,开始两天每天还能接到2-3个市民投诉电话,但后面几天一个投诉电话也没有接到(11月18日央广网)。

  市住建委的“(后面几天)一个投诉电话没有接到”,并不等于公众“一个营销电话也没有接到”。根据本人的切身感受,房产营销电话是减少了很多,但仍然有。接到此类电话,本人会对该来电进行标记,以让其他用户在接到时自动识别,不过并没有“响应”文件要求,向有关部门投诉。其实,只要关注一下同一个营销电话被手机用户标记的数据,就不难发现这个数字在“与日俱增”———显然,营销电话叫而不停且普遍存在。

  用户为什么愿向“网络”举报而不向“官方”举报?道理很简单,一是嫌麻烦,挂电话并标记只需几秒钟,而向有关部门投诉需要更长时间。二是记不住,现在许多人连亲人的电话也要查半天,更不用说记住这些举报电话了。三是太复杂,接房产营销电话可向住建委投诉,但接到办培训、卖茶叶的电话,又该向谁投诉呢?

  便民服务无止境,真要免除用户被骚扰的麻烦,“官方”为何不低下身子向“网络”看齐,利用“标记来电”软件追查这些电话?或者干脆发布一款官方的“标记来电”软件,这样不但可以及时发现、追究骚扰电话,还能防止文件“政出多门”公众却“投诉无门”的尴尬。

  法律上有一个“敲门原则”,就是“你敲我家门,我有权知道你是谁”,这是保护公众隐私权的一条基本准则。数字通讯时代,电话就如一个公民的“家门”,各大通讯运营商也应当行动起来,管好自己的“地盘”,通过对骚扰电话停机、呼死等方式,守好公众的这道“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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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