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道错了,下次保证再也不犯了!”一男子在短短4个月内一次酒驾一次醉驾后,曾向办案民警信誓旦旦地承诺。言犹在耳,可是没过多久,他竟在取保候审期间又醉驾上路。 11月8日凌晨,市城市高速大队民警在S5杭甬高速宁波收费站进口附近设卡整治酒驾。零时16分许,一辆白色传祺小型普通客车行至该收费站进口外广场时,民警勒令其停车接受检查。 该车驾驶人酒精检测数值为160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已涉嫌危险驾驶罪。民警让该驾驶员出示相关证件时,该男子拿不出。 经查,该男子姓侯,陕西省陇县人,在宁波一家市政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工作,目前住在北仑区小港镇。然而,让办案民警大跌眼镜的是,侯某竟然已于今年先后因一次酒驾一次醉驾被查,而这次他竟在驾驶证被吊销、取保候审的情况下,第三次被查。 据悉,侯某在今年5月27日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市机动交警大队民警查处过,并对其作出了扣证6个月、记12分、罚款2000元的处罚。9月20日晚,侯某又醉酒驾驶同一辆小型普通客车在舟宿夜江一饭店停车场与一辆奔驰轿车发生刮擦被查,酒精测试数值为210mg/100ml。因此,钟公庙交警中队对侯某在扣证期间驾驶机动车,作出罚款1000元的处罚并处以刑拘。 昨天,经过警方案件移交,鄞州警方对醉驾男子侯某再次涉嫌危险驾驶罪进行批捕。目前,侯某已被刑拘,此案还在进一步处理中。(黄丽娟 朱忠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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