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龚哲明)记者近日从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获悉,出席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要统一思想认识,把生态环境工作放上重大议事日程,研究制定并实施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重大举措,全面履行监管职能,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环保建设管理的强大合力。 10月28日至29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实施情况报告和市人大常委会检查组关于《决议》实施情况的检查报告,并召开联组会议,就《决议》实施情况进行专题询问。 在询问和审议中,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市政府认真贯彻市委《关于加快发展生态文明建设美丽宁波的决定》,积极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决议》提出的要求,在制定生态环境建设规划、控制污染物排放、加强生态系统保护、完善生态环境建设机制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同时指出,我市生态环境建设全局性、战略性举措不足,影响生态环境质量的主要因素没有根本改善,生态环境状况恶化趋势还没有得到根本遏制。 常委会组成人员还提出四方面具体意见建议: ———统一思想认识,把生态环境工作放上重大议事日程。生态环境建设具有长期性、全局性和艰巨性,一定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重要论述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上来,深入研究我市生态环境建设存在的全局性、系统性问题,着眼长远、把握当前,正确处理和把握经济增长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及时研究制定符合我市实际、切实可行的生态环境建设战略,尽快出台具有全局性和根本性的举措。要市县联动、部门配合,统筹协调、形成合力,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依法落实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职能。 ———研究制定并实施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重大举措。宁波生态环境建设具有紧迫性,应该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一要积极实施生态环境容量管控。制定产业政策要体现环境容量要求,加快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二要强化国土空间管控。抓紧开展生态红线和环境功能区规划编制工作,明确生态红线区域。这项工作力争明年完成,市人大常委会拟适时做出实施生态红线和功能区规划的决定。三要强化对象山港和四明山等重要生态敏感区域保护。建议建立专门管理机构履行保护职能,保护和修复森林和海洋生态系统。四要高度重视《宁波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立法工作。建议市政府抓紧研究,争取列入明年立法计划。五要制定并实施农村污水治理规划。以上工作涉及多个部门,建议市政府加强领导,统筹协调,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全面履行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监管职能。把生态环境建设纳入到法治轨道,严格执法,严格审批,严格检查,严厉查处违法行为。一要坚守燃煤总量不突破2011年水平并逐年下降的底线,在项目审批和执法监督中严格执行。严格监督燃煤电厂、热电厂在2017年底前完成烟气清洁排放技术改造。二要严格执行有污染项目的环评要求,严格依程序审批,依法控制高能耗、高污染项目,从源头上控制和降低污染物排放。三要督促企业采用先进减排技术,不折不扣完成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等污染物减排任务。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于没有依法安装减排设施或者安装后不使用的,要依法予以处理,对故意偷排的违法行为,要坚决予以打击。四要严格执行海洋和森林保护的法律法规。有关部门要落实监管职能,加大执法力度,坚决杜绝未经批准围涂填海造地行为,严格执行四明山等区域保护的各项规定,查处违法行为;全面调查矿山开采现状,依法整顿矿山开采行为。 ———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强大合力。生态环境建设要运用经济、法律、教育等多种手段,引导社会各个主体积极参与,形成合力。要建立与市场适应的饮用水水源地补偿办法,探索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办法,以市场化思维解决利益平衡问题,避免“邻避效应”发生。要及时依法公布环境信息,受理群众举报投诉,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公开曝光环境违法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保护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要加强宣传教育,弘扬生态文明理念,创新和完善公众参与机制,形成全社会积极支持、自觉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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