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岚 通讯员叶建明)我市是国务院第二批公布的历史文化名城,历朝历代给我市留下了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市规划局决定即日起开展宁波市历史建筑普查工作。 此次普查范围包括海曙、江东、江北、鄞州、镇海、北仑。普查对象主要是宁波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名录中除各级历史文物保护单位以外的不可移动文物;宁波市优秀近现代建筑保护规划研究中确定的宁波市优秀近代建筑;以及新发现的应该纳入历史建筑范畴的各类建筑。此次普查,要求通过实地调研,了解收集调查对象的现状保存情况、占地面积、使用功能等基础资料信息,并从历史文化价值、建筑风貌、建筑质量等方面对历史建筑进行价值评估。 普查将推荐出宁波市第一批历史建筑建议名单,经相关程序公布后,建立历史建筑名录库。预计明年五六月间,各区将完成第一批历史建筑调查成果,6月30日前,由市规划局汇总形成《宁波市第一批历史建筑调查成果集》。 “通过普查,可以掌握历史建筑及其他相关不可移动历史文化资源信息,并将其纳入规划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为历史文化资源的利用和保护提供依据。”市规划局相关人士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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