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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1月30日 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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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调对接”化矛盾促和谐

一年多成功调处矛盾纠纷13650起

  本报讯(记者王晓峰 通讯员孙波 黄军)记者日前从我市公安部门获悉,由市公安局和市司法局联合在全市推广的“警调对接”工作机制正在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截至目前,“警调对接”成功调处矛盾纠纷13650起,调处成功率达97.8%。

  一直以来,“110”接警后,面对借贷、邻里、劳资、医患等方面的“非警务”纠纷显得很尴尬:不调解,群众会认为“不作为”;调解吧,又属越权“乱作为”。鄞州中河派出所就曾面临这样的难题:派出所辖区地处城乡接合部,流动人口多,治安情况复杂,日均接处警47起,有七成是各类纠纷。

  2012年,中河派出所走出了第一步,尝试通过“警调对接”来化解矛盾纠纷。“警调对接”是指公安机关“110”在接到群众纠纷类报警求助后,对不属于职责范围内的民事纠纷或尚不构成治安处罚的纠纷类案件、事件,以及因民间纠纷引起的轻微刑事案件,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移交到人民调解委员会驻派出所调解工作室进行调解的一种机制。“警调对接”减少了“民转刑”案件的发生,缓解了公安机关“非警务”民事纠纷调解压力。

  “一开始就遇到了困难,有些纠纷一两次调解解决不了问题,所以有些民警将矛盾双方带到所里,直接‘扔’给调解员就不管了。”中河派出所负责人说,为此,他们规范了“警调对接”的运行模式,规定只有那些现场调解不成功的矛盾纠纷,在民警调查取证的情况下,经派出所领导审批,才能移送调解。“如此一来,像打架、吵架这类容易化解的矛盾纠纷,民警当场就解决掉了;对于那些一时解决不了的‘疑难杂症’,交给专业的人员,由他们一直跟下去,保证办到底。”

  中河派出所还专门制订了联动调处、定期回访、档案归档等制度,规范纠纷受理、取证、移送、交办等各个环节的工作流程,做到“接警环节先期化解、取证环节首接负责、移接环节手续严密”。【下转第3版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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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