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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02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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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协议国家”出口存三大隐患

□ 范宇乐

  装运前检验协议是世界贸易组织管辖的一项多边贸易协议。到目前,我国已与塞拉利昂、埃塞俄比亚、埃及等6个国家签订了出口产品装运前检验合作协议,并对出口这6个国家的商品实施装运前检验。近年来,宁波企业在对协议国家的出口保持平稳态势的同时,仍然存在三大隐患。

  不合格率居高不下

  安全卫生环保项目成主因

  据宁波检验检疫部门统计,今年1月-10月,宁波地区共完成协议国家装运前检验4481批,金额3.18亿美元,产品以大小家电、汽车零部件、音箱及配件、金属制品等为主。共检出不合格1117批,金额2214.1万美元。

  调查显示,安全、卫生、环保等项目不达标成为不合格主因,如:塑胶玩具装饰品小零件易被婴儿吞食,内部导线与金属反射板锐利棱边接触,取暖器底部防触电保护不合格,针织运动服面料成分不合格。此外,有些生产企业产品标准意识薄弱,加之与检验检疫部门合作沟通不多,导致产品质量上不去,货物存在混杂低劣产品的情况。

  高价低报时有发生

  贸易风险增大

  宁波检验检疫部门在检验执法中已查实多起出口商品“高价低报”现象,主要涉及五金配件、取暖器、文具等产品,部分企业申报价格甚至仅为实际价格的一半左右。有数家企业承认“高价低报”是国外客户为了逃避进口关税而有意签低合同价格,这已成为出口机电、五金产品等低附加值商品的行业“潜规则”。

  在对输埃伪造证书的调查中曾经发现,一家企业在已取得真实证书的情况下,又引用原证书的证书号等信息来伪造证书,并将货物金额更改为原金额的1/3以逃避关税。目前,埃及等国政府部门已经加大了对伪造价格的处罚力度,情节严重的可能会将生产商、进口商等纳入黑名单,这一风险毫无疑问会转嫁到国内生产企业和出口商身上,同时也极易引发双边贸易摩擦。

  诚信意识淡薄

  假冒伪劣现象抬头

  今年以来,宁波检验检疫部门已查实宁波地区协议国家装运前检验中假冒伪劣案件4起。涉案企业法律意识淡薄,存在侥幸心理,想以假冒伪劣产品的出口赚取高额利润。在案件中有伪造认证标识、假冒原产地、产品以次充好等多种违法行为。其中查获一起输非雨刷器产品在未经认证机构认证,也未取得任何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情况下伪造、冒用ISO9001及ISO TS16949认证标志的典型案件。这也是宁波地区第一起假冒认证标识的案件,值得出口企业关注。

  此外,部分企业为达到出口伪劣商品、高价低报等目的,不惜通过绕道香港、新加坡、迪拜等港口以逃避装运前检验。这些现象均反映了部分出口企业法律意识和贸易秩序意识淡薄,纯粹以商人的趋利性进行经营活动,其诚信守法意识亟待提升。

  严格按照标准生产

  提升产品质量水平

  向协议国家出口是我国出口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质量安全直接影响到“中国制造”的国际声誉。按照《商检法》和国务院有关要求,确保向协议国家出口产品质量安全是检验检疫机构职责之一。在此,检验检疫部门提醒相关企业:

  一是严格按照产品标准组织生产,尤其是要确保重点敏感商品的的安全、卫生、环保项目达标,提升出口协议国家产品的整体质量水平。

  二是严格核实出口产品价格,坚决防止高价低报行为的产生。各企业应将核价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在出口贸易中确保价格真实,维护正常的贸易秩序。

  三是提升知法守法意识,坚决杜绝假冒伪劣产品走出国门。中国产品的输出影响着“国家荣誉”,各企业应避免侥幸心理,提升法律意识,对国外消费者负责,不生产制售假冒伪劣产品,检验检疫部门也将通过装运前检验持续打击假冒伪劣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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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