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接第1版①】居民医保门诊费用补偿分别按社区医院60%、其他医院45%、三级医院30%。并按照不同医院级别设置不同的起付线标准,住院起付线以上费用补偿社区医院比其他医院提高5%。 新农合参保农民门诊医疗费用补偿分别按社区医院40%,区级定点医院20%,区外医院不予补偿实施。住院费用分别按起付线以上社区医院80%、区级医院70%、区外定点医院50%给予补偿。 同时,加强医疗机构分级诊疗管理。实行转诊前医院负责制,对于需要转诊的患者,区级医院和社区医院通过转诊平台将患者的病史、病历、诊治等情况传送到相应医院,并负责联系转诊事宜。患者需要后续治疗、康复治疗时,经转诊平台转下级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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