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部署,并将每年的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今天是首个国家宪法日,我们要以此为新起点,广泛学习宣传宪法,全面贯彻实施宪法,让尊崇宪法、遵守法律、信仰法治在全社会蔚然成风,共同开创法治宁波建设的新局面。 全面贯彻实施宪法,必须坚定法治建设的正确方向。宪法以国家根本法的形式,确立了党的领导地位、执政地位。坚持党的领导,这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所系、幸福所系。全面深化法治宁波建设,必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市的有机统一,在任何时候都要保持坚如磐石的政治定力。党领导立法是党坚持依法执政的重要内容,要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全体社会成员的共同意志,从法规制度上保障市委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要以宪法为总依据,以宪法确立的制度和原则为根本遵循,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开展地方立法活动,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愿、得到人民拥护。 全面贯彻实施宪法,必须强化有法必依的绝对权威。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任何特权。各级政府是执法的主体,要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要求,深化“四张清单一张网”建设,厘清政府与市场、社会、企业的关系,避免行政执法错位、越位、缺位,坚决杜绝多头执法、选择执法、人情执法。要树立执法如山、铁面无私的正气,坚持一个标准、“一碗水端平”,始终做到文明公正执法。特别是在推进全面深化改革、“五水共治”、“三改一拆”、“三治理一提高”等重点工作上,要敢于担当、严格执法,依法化解社会矛盾、协调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稳定。 全面贯彻实施宪法,必须守护司法公正的最后防线。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引领作用,司法不公对社会公正具有致命破坏作用。要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保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要进一步完善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完善司法人权保障,健全冤假错案有效防范、及时纠错机制,确保办案质量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要加强司法监督,构建阳光司法机制,以阳光促透明,以公开促公正,让司法腐败无处藏身,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全面贯彻实施宪法,必须培植内化于心的法治文化。宪法的权威,源自于人们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要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和法治文化,创新普法宣传教育方式,增强全民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使全体社会成员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各级领导干部要始终对法律保持敬畏之心,带头遵守法律,带头依法办事,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要完善公共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司法救助体系,让有理无钱的人打得起官司,让有理有据的人打得赢官司,让打赢官司的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让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成为全社会的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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