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浩声 在正风肃纪、铁腕反腐的新常态下,各地越来越多的贪腐官员落马。不可否认,这些身败名裂的官员当中,的确不乏有能力,政绩、口碑还不错的。干部群众曾对他们寄予厚望,其个人仕途也一度被看好,其中一些官员被纪检部门带走,不少人惊呼“真是没想到”。“政治明星”万庆良也好,“高铁之父”刘志军也罢,等等,均是如此。那么,他们为何会在人们期许当中“掉链子”、“栽跟头”呢?一个共同原因就是,政绩光环之下,未能“正己”。 “正己”者方能确保“不出事”。中央强力“打虎除蝇”,反腐“紧箍咒”越念越勤、越念越紧,官员“出事”的概率确实比过去高了。要想不“出事”,官员就要“夹紧尾巴”老老实实做事、清清白白做人,自觉遵纪守法,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不断加强道德、品行、作风方面的修养。否则,心无戒律,目无法纪,为所欲为,很可能“躲得过初一,躲不过十五”,多年打造的“高大上”形象就会毁于一旦。 “正己”者方能“正人”。一些地方的“塌方式”腐败案件说明,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自身不正、自我约束不严,对班子和干部队伍的管理教育就很难有说服力。像山西的聂春玉、杜善学,广东茂名的罗荫国等人,在位时都曾在一些重要场合就党风廉政建设问题放过“狠话”,可自己的把柄却捏在别人手里,如此又怎能起到“表率”的作用?“正人”者,惟有一身正气、率先垂范,才能刹住歪风、镇住邪气,才能管好班子、带好队伍。 严于“正己”,才不至于“家庭失守”。前不久,湖南查处了一起震惊全国的腐败窝案。这起案子共涉及27人,包括省交通厅的党组书记、副厅长等4名厅级干部和16名处级干部。这群“路蠹”在为自己修筑敛财之路、贪腐之路的同时,连带着把家庭成员拖下了水,上演了“夫妻、父子、父女、兄妹”同堂受审的一幕。因为自身的放纵,毁了家庭,毁了亲朋好友,这些人若没有“底线失守”,又何至“家庭失守”? 习近平同志曾指出,“一着不慎毁于一旦。不管你以前做了多少有益的工作,功罪不可相抵。”总书记的这段话,深刻地道出了“政绩”与“正己”的关系,广大党员干部、人民公仆当慎思之、明辨之、笃行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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