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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10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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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躲西藏太痛苦

八年积案终得和平了结

  本报讯(记者王伊婧 通讯员赖臣 陈海波)电动车骑行者在交通事故中受伤,可直到伤者去世,肇事司机都没有付清赔偿费用。近日,在象山法官的努力下,亡者家属终于在事发8年后拿到了应得的赔偿款。

  2005年11月6日,王某驾驶拖拉机在象山丹城一交叉路口与骑电动车的李某发生碰撞,造成李某一级伤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象山法院于2006年8月作出判决,王某需赔偿李某医疗费、护理费等共计人民币52万余元。然而,王某在支付了6.45万元之后,就不再支付余款。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只拿到保险公司应承担的6.85万元赔偿款,而王某一直外出避债,下落不明。同年12月底,李某死亡,该案陷入僵局。

  今年上半年,李某的家属找到法院,提供了一个线索:王某的家属愿意协商并承担一部分费用。于是,承办法官立即赶赴被执行人王某的村落找到了其家人,得知王某这几年在外东躲西藏,过得很辛苦,再逃避下去也不是回事,家人愿意凑部分钱替其还债。

  承办法官几经联系,于上月底召集双方进行协商。最终,李某家属作出巨大让步,双方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王某到年底前再支付执行款14万元,其中的5万元于12月5日前支付,李某的家属放弃剩余款及所有迟延履行债务利息。

  12月5日,王某的哥哥按协议履行了第一笔执行款5万元。这桩执行了近8年的案子,终于有了一个迟到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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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