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余方觉 宁海记者站陈云松 通讯员陈军杰)“你们协会的这项报销发票签字不符合规定,记账也不够规范,财务管理制度还不够健全,请严格按照通知单进行整改。”日前,宁海县一家协会在接受该县社会组织资金“阳光行动”专项检查工作组检查后,现场收到检查组的整改通知单。 今年,宁海县在全省率先开展“阳光行动”,对510家社会组织的资金管理开展专项检查,并向发现问题的社会组织发出50余份整改通知书。 宁海县社会组织近年来发展迅速,目前已有1350余家,涉及60余个业务主管单位,活跃于各行各业和社会生活多个方面。但对他们的资金使用情况,政府监管部门过去并不清楚。为此,今年3月起,宁海县民政局与财政、审计等单位对510家社会组织进行专项资金检查。 据了解,此次社会组织资金专项检查的范围是今年以前在该县民政部门依法登记的社会组织,检查内容主要围绕社会组织对《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等相关条例及财务管理制度的遵守情况。检查组重点检查了社会组织有否侵占、私分、挪用社会组织的资产或接受的捐赠、资助物资;有否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筹集资金或者接受使用捐赠、资助;是否存在“小金库”等。 通过专项检查行动,宁海县部分社会组织在资金管理上的问题得以浮现。一些组织存在建立以来无资金运作,也未进行财务核算,日常费用收支只通过现金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记账不够规范、会计档案不够规范等诸多问题。 据悉,专项检查工作将于今年年底前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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