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2版:宁波新闻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dlrb
 
2014年12月13日 星期六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一起交通事故牵出背后的隐情

抑郁症患者,是否允许开车上路?

  庄豪 绘

  □本报记者 王晓峰

  通讯员 翁恩锋 王珏昊 胡幸年

  前不久,江北常洪隧道内发生了一起离奇的交通事故:一辆轿车在前后方没有车辆的情况下突然撞向了隧道内的墙壁。事后调查,当事人当时抑郁症发作,稀里糊涂发生了事故。这起事故也牵出了一个话题:抑郁症患者,是否应该被注销驾照,禁止开车上路?

  一起单向交通事故背后的隐情

  前些天,江北交警接到市民报警,称有一辆私家车在常洪隧道内撞了隔离栏。交警赶到现场,发现事故车辆在撞毁数段隔离栏后,车头紧紧地贴在了隧道墙壁上,车内双气囊都弹出了。而事故当事人李某精神恍惚地站在一边,嘴里还在喃喃自语。交警询问事故情况,对方却一直说:“我不知道!”

  随后,现场交警联系了指挥中心,调取监控后获悉,这是一起单向交通事故:事故车辆在进入隧道后,行驶至中段时,在前后左右都没车的情况下突然方向一弯,撞向隔离栏。由此,交警怀疑李某可能是“毒驾”,于是将她带往派出所进行检查。

  经检测,李某并非“毒驾”,那为何有如此之多的相似状况呢?精神状况略有好转后,李某道出了实情,她患有抑郁症,平时靠药物遏制。事故发生前那一刻,她因私事导致心情恶劣,精神恍惚之间就稀里糊涂出事故了。

  幸好当时周围没人,事故没有牵连到其他人。

  抑郁症患者“抱病驾驶”尚无限制

  抑郁症患者“抱病驾驶”,结果惹出麻烦,这并非个案。比如,11月27日,我市高速交警就接到一紧急求助报警,称有抑郁症患者驾车上高速,并且有寻短见的倾向。后来交警在杭州湾跨海大桥南岸服务区找到了当事人,其神情恍惚,且左手手腕处已割出伤痕。

  “抑郁症患者‘抱病强行驾车’,不仅会危及他人,对自己的人身安全也是种威胁。”交警说,尽管知道抑郁症患者“抱病驾车”危害大,但目前尚无明文规定抑郁症患者要注销驾照,也就是说开车上路是没有限制的。

  交警说,修订后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已于去年1月1日起实施。其中有一条规定: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症、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的人员不得申领驾照。如果是先有驾照后得病的,一经发现,由专业机构鉴定确认属实的,注销驾照。“但里面没有提到抑郁症,所以目前还不能强制注销。”

  开车上路需把握好身体状况

  “这里有个很现实的问题,人家即使‘抱病驾驶’了,也不会主动告诉你,只有出事故了才有可能获悉。”市车管所工作人员告诉笔者,不仅仅是抑郁症问题,就连法律明文规定的那几种疾病,也极少有人会主动上门来要求注销驾照。

  “希望驾驶人能把握好自己的身体状况,别勉强开车上路。否则一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后果的,就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交警建议患者,量力而行,防患于未然,如果实在不适合开车的,请主动注销驾照,这也是一种自我保护。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