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伊婧 通讯员郁潜)谎称自己在公安局有熟人,能帮忙“捞人”,陈某以此骗取了同村村民2万元。日前,江北法院以诈骗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今年7月,小芳的弟弟小天被警方带走调查。听说同村的陈某“关系很硬”,小芳便主动上门,请求陈某帮忙疏通关系,把弟弟“捞”出来。想不到自己平常在外吹牛还真有人相信,陈某得意之余,觉得上门的肥羊不能放过,便大肆吹嘘其在公安系统有众多铁哥们。为进一步打消小芳的顾虑,陈某还当着她的面拨通电话,跟所谓的公安局哥们打好招呼,赶紧把小天放出来。 第二天,小天因未涉嫌犯罪获释,安然无恙地回了家。陈某听说后,赶紧联系小芳,一番吹嘘之后,要求小芳“意思意思”,给兄弟们一点酒钱。小芳自然不敢怠慢,乖乖将1万元“答谢费”交与陈某。尝到甜头的陈某怎肯善罢甘休,次日又找到小芳,表示1万元的“答谢费”拿不出手,还得再添1万元。无奈的小芳又拿出了1万元钱。事后,小芳越想越不对劲,回家跟小天仔细合计。小天表示自己是因为没有涉嫌犯罪而被释放的,跟陈某没什么关系。于是,姐弟俩第二天一早就报了警,当天下午,警方在一商场内将陈某抓获。(文中人物系化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