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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17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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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警服不合法,但有领导批示同意”

佳木斯政府大楼里的警察和派出所都是“冒牌货”

  这是在2006年的请示文件上,时任市领导做出的批示。(新华社发)

  核心提示

  到政府大楼办事,经常能遇到警容严整的警察对往来人员盘查,很少有人觉得有什么不妥。然而,在黑龙江省佳木斯市的政府机关大楼里,那些着警服、佩警衔维持秩序的警察,竟然都是“冒牌货”,甚至连这里的派出所也是违规私设的。

  10月28日,记者来到佳木斯市党政办公中心1号楼,在门厅看到一位身着警服、肩佩警衔的“三级警司”,正神情严肃地对外来人员例行盘查。当记者询问其身份时,这位警号为“051418”的警察说,“这事儿我跟你说不清楚”。在记者追问下,他承认自己并非警察,而是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保卫科的工作人员。

  “我们穿警服上班,是市里很早以前批准的。”他理直气壮地回应记者,自己“警号使用六七年了,三级警司的警衔一直没换过”。

  记者发现,这个党政办公中心其他办公楼内,也有假警察在执勤。

  据佳木斯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保卫科科长陶利田介绍,保卫科的职责是维护市级党政机关办公秩序,保证领导安全和机关安全,业务归市公安局国保支队指导。2001年,经请示有关领导,保卫人员统一穿着警服,其中36名机关事业编制人员,2006年还获准配发了警衔和警号。

  “虽然穿警服并不合法,但都有领导批示同意,警衔、警号也是公安局发的。”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张洪斌说,“这些年上访告状的人员增多,每年硬闯市政府的就有上万人,穿上警服有时还管不住呢。”

  为解决这些“假警察”没有执法权的问题,“派出所”又堂而皇之地进驻了政府大楼。

  记者在“机关中心一号楼办公部门分布示意图”的电子显示屏上,看到有公安机构的位置信息。据张洪斌介绍,这个由郊区公安分局所辖的“政府治安派出所”设在一层的0109房间。  “派出所”负责人王兆林说,这个“派出所”已经有8年了,主要任务是维持政府门前的治安秩序,现有4名民警,老所长刚退休不久,现在由他主持工作。当记者问及该所是否经过编办批准、办理过哪些治安案件时,王兆林和在场的保卫科干部说,“搞不清这里究竟是派出所还是治安大队”,“前几年在大楼外面挂着治安大队的牌子,后来没了”。

  郊区公安分局局长王鹏在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说,该分局确实设有“政府治安派出所”。从市公安局内部电话本上,记者找到了“政府治安派出所”的登记信息。

  佳木斯市副市长、市公安局长于长海11月12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起初否认该“派出所”的存在,其间几经通话核实给出结论:该“派出所”确系2006年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和市公安局主要领导共同商定、口头宣布成立的,没有经过批准和备案。

  有资料证实,2003年,公安部对公安机关不具备执法主体资格人员进行清理整顿时,佳木斯市委公安值勤室在清理整顿之列,时任纪检委书记、政法委书记等人批示,要求研究一个“既符合公安部整顿通知精神,又保留值勤室的稳妥意见”。

  记者调查了解到,从2001年至今,佳木斯市三任公安局长、副局长及时任市委政法委书记等领导,均对机关保卫人员着警服、发放警衔、警号,甚至办理警用车辆牌照等事宜有过明确支持的批示。一位保卫干部称,每次遇到检查,“我们拿出领导批示,给他们一看就放行了”。

  在调查过程中,佳木斯市公安局给记者传来了整改意见,要求郊区公安分局对违法穿着警服等问题进行整改,涉及警用标志、制式服装、警械、证件等立即收缴,但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却没有提及。

  (据新华社哈尔滨12月16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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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