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王晓峰 通讯员 翁恩锋 为省钱让车辆“裸奔”, 得不偿失 车主只买了上路必备的交强险,而没买商业险。也就是说,交强险所赔付是有限的,超出部分要自己负担。 交警为此提醒车主,为私家车买保险就是买放心,害怕多花钱,只买交强险而不买商业险,一旦发生事故,往往得不偿失。 货车闯红灯撞死三轮车驾驶员 12月15日早上6时25分,在江北荣吉西路与东宝公路路口,发生了一起货车闯红灯,撞上三轮车并致人死亡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货车驾驶员王某没有停车,直接开车逃跑。 江北交警在接到报警后,立即通过技术手段找到了肇事车辆,然后又根据车牌锁定了王某。据王某交代,当时他从宁海出发,车上载了三棵树。为了能开快点,他把货车前后牌照遮挡起来,以此躲避电子警察。谁料在荣吉西路与东宝公路路口闯红灯时发生了事故。考虑到自己的车辆只有交强险,没有商业险,害怕赔钱,就开车逃跑了。 “这起事故的背后隐藏着一个大问题,那就是车辆‘只买交强险,不买商业险’的问题。”交警说,类似的情况在货车上较为普遍,尤其是外地牌照的货车。 为省钱而“裸奔”,后患无穷 “我找了下最近一段时间这方面的事故,发现有不少共同点:货车、亡人事故、只有交强险。”交警说,买保险就是买放心,只买交强险而不买商业险,是得不偿失。 他举了个例子:5月14日下午5时10分,潘某驾驶小货车沿宁慈公路由东往西驶至庄桥石材城门口右转弯时,与同方向的电动自行车相撞,造成电动自行车倒地后车主死亡。 “从这起案件看,亡人交通事故要赔的不是小数目,但交强险赔付的钱不多,其他要自己负担。所以有些人脑袋发热,选择肇事逃逸。”交警说,为了省钱让车辆“裸奔”,出了事故又害怕赔不起,进而交通肇事逃逸。 缘何如此大胆,“只买交强险”就上路? 那么为何如此多的车主只买交强险却不买商业险呢? 交警部门认为有多方面的因素存在。据了解,从2008年2月1日起,交强险的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上调至11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提高到1万元。这使不少车主认为,11万元够多了,可以不用购买商业车险。尤其是一些对自己驾驶技术较为自信的车主,认为自己最多就是小刮小碰,交强险完全足够赔付。 另一方面,车辆使用年限长了,车主觉得购买盗抢险、车损险没有必要,于是连其他商业车险一起省了。还有就是一些小型货车的车主,为了缩减运营成本,也不愿购买商业车险。 “只购买交强险,是风险型投保方式,哪个人敢保证永远不发生事故?我们还是建议车主投保商业三责险。”这位交警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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