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链接 为加快实施医疗卫生人才支撑工程,加大医疗卫生人才引进力度,努力把宁波二院杭州湾院区(宁波市杭州湾医院)建设成花园式、高效能、现代化、智能化的大型综合性医院,打造宁波北部医疗卫生中心,为建设“三生三宜”国际化新城区提供强有力的医疗卫生保障,根据宁波杭州湾新区有关人才政策,现就宁波二院杭州湾院区(宁波市杭州湾医院)引进和培养中高级医疗卫生人才制定如下政策: 对象范围 宁波二院杭州湾院区(宁波市杭州湾医院)引进、招录的正式编制的医疗卫生人才,身体健康,品行端正,有真才实学,在医疗一线工作。分医疗卫生学科带头人、医疗卫生技术骨干、高学历普通医技人员三类,每类分三个层次。 补助标准 引进的中高级医疗卫生人才经申报、审核、公示、审定,满足相关协议要求或年度考核称职以上等次的,在正常的薪酬外,可以享受新区人才开发发展专项资金提供的下列补助: (一)安家补助 1.医疗卫生学科带头人:第一层次人才实行“一人一议”;第二、第三层次人才分别给予每人60万元、50万元的安家补助。 2.医疗卫生技术骨干:第一、第二层次骨干分别给予每人40万元、30万元的安家补助。 夫妻双方均作为人才引进到宁波二院杭州湾院区(宁波市杭州湾医院)的,一方全额享受安家补助,另一方享受50%。 (二)工作津贴 1.医疗卫生学科带头人:第一层次人才实行“一人一议”;第二、第三层次人才分别每人每月发放12000元、10000元工作津贴。 2.医疗卫生技术骨干:第一、第二层次骨干分别每人每月发放8000元、6000元工作津贴。 3.高学历普通医技人员,全日制临床医学博士毕业生每人每月5000元,全日制临床医学硕士毕业生每人每月3000元,全日制医科院校临床医学优秀大学毕业生每人每月1000元。 上述人才按规定最低年限未能晋升至上一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则不再享受工作津贴。 住房保障 1.医疗卫生学科带头人,工作期间,提供免费居住面积140平方米左右简装住房一套(无产权)。 2..医疗卫生技术骨干,工作期间,提供免费居住面积100平方米左右简装住房一套(无产权)。 3.高学历普通医技人员,可享受新区人才公寓、人才租房补贴、人才租赁房等人才住房保障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