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日前公布两个国家考试招生改革配套方案,其中之一是明年起高中建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分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5项,中学须真实记录学生在高中3年的表现,高校逐步以此作为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12月17日《宁波日报》)。 高考“唯分数论”和“一考定终身”弊端重重,亟须改革。今年9月,国家发布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整体方案,现在教育部发布的两个配套方案,就是对整体方案的具体化,以期通过建立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打破高考“唯分数论”和“一考定终身”,让素质教育真正落地生根。 建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人们最关心的是能否公平公正,能否杜绝弄虚作假。因为,诸如思想品德、身心健康等属于“软指标”,没有硬杠杠,给学校和老师留下了很大的“自由裁量”空间,容易诱发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如何防范这类现象发生,需要更详细、更具操作性的制度设计。否则,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难免“兴一利、生一弊”,甚至弊大于利。 不过,在笔者看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中的城乡公平问题更不容忽视。目前,城乡教育存在巨大鸿沟,并反映在教育投入、教学设备、师资力量、教学手段等各个方面。以培养学生的艺术素养为例,城里中小学有条件开设音乐、美术、舞蹈等艺术课程,城市家庭也有能力送子女上各种艺术特长班;可在广大农村地区,很多学校无力开设艺术课程,很多家长也没钱满足孩子上特长班的需求———即使有钱,可能也并没有这样的班可上,况且很多农村学生放学后、放假时还要帮家里干活。如此一来,农村学生的艺术素养肯定普遍落后于城里学生,但这种“落后”不是农村学生天赋差、不努力等主观原因造成的,而是农村教育条件差等客观原因造成的。事实上,农村学生也有自己的特长,也有城里学生普遍缺少的素质,比如会干活、能吃苦、生活自理能力强等等。可问题是,所谓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以城市学生为本位的,唱歌、跳舞、绘画被认为是素质,会干活、能吃苦却不被认为是素质。这种情况下,在综合素养评价上对城里学生、农村学生“一视同仁”,就有失公平。 此前,这种城乡不公问题早已显现。比如在高考加分中,农村学生由于普遍缺少各种特长,往往与高考加分无缘;在高校自主招生中,农村学生也容易被城里学生pk掉。目前高校中农村生源比例畸低,就与高考加分、高校自主招生有着很大关系。 建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并将之作为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就应该正视城乡教育的巨大鸿沟,在制度设计上充分考虑到城乡学生的不同特点,兼顾城乡公平。否则,在高考指挥棒的作用下,城乡教育鸿沟可能会越拉越大,“读书无用论”将会在一些农村地区卷土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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