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黑龙江伊春12月19日(记者梁书斌)12月19日,林都伊春寒风刺骨。上午9时许,我国首例重大飞行事故案在伊春区法院公开宣判:被告人、机长齐全军犯重大飞行事故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飞机坠毁,机上44人死亡、52人受伤———4年前的“伊春空难”,人们已逐渐淡忘,但对那些死里逃生的幸存者来说,噩梦却从未醒来。希望生命的代价、法律的警钟,能唤醒更多责任意识,换来更多出行安全。 违规操纵擅离岗位 2010年8月24日,河南航空哈尔滨至伊春VD8387客运航班在伊春坠毁,机上44人死亡、52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30891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齐全军担任机长执行这次飞行任务,朱建洲(事故中死亡)担任副驾驶,两人均为首次执行伊春林都机场飞行任务。 当天20时51分,飞机从哈尔滨太平国际机场起飞,被告人齐全军作为客运航班当班机长,违反航空运输管理的有关规定,在低于公司最低运行标准、未看见机场跑道的情况下,违规操纵飞机实施进近并着陆,致使飞机于21时38分坠毁。 事故发生后,被告人齐全军未履行机长职责擅自撤离飞机。机上幸存人员分别通过飞机左后舱门、驾驶舱左侧滑动窗和机身壁板的两处裂口逃生。 法院认为,被告人齐全军作为客运航班当班机长,违反航空运输管理的有关规定,致使飞机坠毁,其行为已构成重大飞行事故罪。依照刑法有关规定,黑龙江省伊春市伊春区人民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 宣判后,审判长问齐全军是否上诉,齐全军表示需要考虑一下再决定。 幸存者噩梦难醒 “你打开舱门,我们感谢你。可如果不打开舱门,我们一块死了,也不遭这些罪。现在是孩子不好,大人也不好。”“难友”的一句话,让张新海眼泪一下就流了下来。 当年空难发生时,是张新海拼命打开后舱门,让不少人幸免于难。然而,4年多过去了,伊春空难在许多幸存者记忆中挥之不去。 许多幸存者至今还承受着难以名状的痛苦。有的肺部纤维化,有的患上哮喘,有的则因受到惊吓整夜难以入眠…… “空难发生的时候,有的人浑身是火,高喊救救我,那撕心裂肺的声音,到死我都忘不了。”空难幸存者陈国华说。一天,陈国华在电视上看到俄罗斯空难的新闻,一下子就晕了过去。 空难对孩子伤害尤其大。一个孩子现在很害怕暖色的灯光,看到暖灯光就说要着火,睡觉必须开白炽灯;一个孩子因为吸入有毒气体导致严重过敏,不能见阳光,同时因对染料过敏,只能穿白色的衣服。 “事故几乎是必然” 被告人齐全军的辩护人、北京市蓝鹏律师事务所律师张起淮认为,伊春空难共有二十多个原因,属于典型的“多因一果”。 张起淮说,当时气象条件不好,齐全军没有返航,与领导的要求有直接关系,因为飞机上有要客。据张起淮介绍,会见时,齐全军曾说,他手里有要客名单,下面有领导在接机,返航对商业信誉有影响。 不仅如此,张起淮认为,空难还存在诸多原因。如机场建设时存在很多问题,但迅速地“验收合格”;空难发生时,两名飞行管制员有一人不在岗。同时,因经费短缺,航空公司无资金培训空姐救护技能;发生事故航班的空乘人员少配一人,安保和空姐还是新婚夫妇;航班机长和副驾驶都首飞伊春,却未告知机场;飞行“特选包”未收到,危险地形警报仪虽开通了,可机组不知道等。 “有这么多问题,发生事故几乎是必然的。”张起淮说。 宣判后,一些业内人士表示,飞行员处罚再重,社会和行业得不到应有的警示也没有用。为了更多人的安全,应进一步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严查里面的渎职等问题。事故是由多个原因导致的,教训深刻,暴露出机场修建、审批验收、行业管理等都存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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