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记者 郑黎 张奇志 通讯员 续大治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近年来创新基层法制建设,倡导遇事先找法,让守法尊法成为全社会的共识,为探索破解基层依法行政难题提供了一个有益的借鉴。 整合司法资源 倡导遇事先找法 “当前随着依法治国的理念深入人心,也给基层政府依法行政、规范执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宁波市委常委、鄞州区委书记陈奕君说,但基层工作直接面对广大群众,遇到事情千变万化,有时候为了尽快解决问题,一些基层干部往往采取“绕红灯”、“打擦边球”等变通办法。另外,还有一些群众法律意识较缺乏,使得基层的法制化治理更为困难、复杂。为扭转这一状态,近年来我们通过整合司法资源,创新机制,积极营造全社会依法办事、有问题找法的良好环境,提升全社会守法尊法意识,从实践看成果令人可喜。 在具体实施中,鄞州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林琪介绍,首先,我们在全省率先推出了基层司法所直属管理体系,保证基层司法所有足够的力量开展好本职工作;其次,以往常规性的普法宣传虽然有一定成效,但贴近性、渗透力不够,我们便积极推进“一村一律师”、“小巷法官”、“阳光司法”等行动,通过零距离沟通、以案说法,让群众切实感受到法律的意义和作用,增强遇事找法的意识。此外,为强化依法行政,我们要求基层政府或部门在出台重大措施或相关政策性文件时,必须请法律顾问进行论证和把关,对因违法违规造成工作失误或不良影响的,要严肃追究领导者的责任,这就给一些基层干部信口开河、随意决策加了一道紧箍。 “尊重民意,重视听取群众的意见,这是基层工作一条重要的指导思想。但现在群众利益出现多元化格局,有的意见、诉求不符合法律或有关规定,这就需要我们通过依法行政来妥善处理和化解。”钟公庙街道党工委负责人说,前几年,征地补偿款比较多,一些村民把钱分掉后甚至去赌博,胡乱花钱的情形时有发生。前车之鉴,我们请来法律顾问组织村干部、村民代表一起学习国家有关法规,指出把补偿款分光既不利于村民自身利益,也不合法。最后大家决定,补偿款除了个人分发一部分外,其他则用于村民医疗、社会保障和集体留成,现在村民每年有村经济合作社的分红。 维护司法权威 政府当作表率 “随着城市化的快速推进,近些年鄞州区征地拆迁任务较重,为更好地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相关矛盾,我们成立了重点工程司法联络室,派遣法官进驻拆迁地块,到现场办公,协助完善一些法律法规问题。”鄞州法院代院长王松来说,如宁波轨道1号线建设,拆迁涉及高桥镇当地多户村民房屋的产权界定,由于历史原因,有些老房子手续不全没能得到补偿,村民有抵触情绪,我们就建议出台一项新的政策,规定某年限以前事实存在的老房子,均可视作合法房屋,较好地解决了历史遗留难题。 “我们引导群众要信法、守法,关键在于政府要以身作则,作出表率,带头遵守法纪,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这是最好的现身说法。”鄞州区委副书记、区长陈国军说,一次拆迁中,某部门的年轻工作人员因缺乏工作经验,轻易许诺增加补偿,还加盖了公章,于是村民就拿着协议书来要钱,这使政府部门非常被动。但政府最终还是积极主动面对法律作出判决。村民们说,政府带头尊法,我们信得过。 让法律成为全民自觉 “如何增强农民的法律意识,是农村法制建设的重中之重。”塘溪镇党委负责人说,镇里一位老村支书,工作一直勤勤恳恳,前几年为发展山村旅游,引进开发公司签了一份合作协议,谁料因缺乏法律知识,给村里造成了几十万元的经济损失。这在这个贫困的小村成为一件大事,我们请镇法律顾问及时介入,帮助挽回了部分损失。同时,我们将此事作为典型案例进行剖析,强调各村今后在经济活动中必须坚持依法办事,所有合同、协议书必须经法律顾问审核后才能生效,并推出了一系列配套措施,此后未再发生类似的事件。 “在实际工作中,近年来我们深切感受到群众的法律观念在增强,越来越多的群众在寻求运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利益。”区委政法委一位负责人说,一位村民,近年来为拆迁、农转非、计划生育等问题,与镇政府先后打了11场官司,有输也有赢,他都坦然接受。他还自学法律知识,积极参加法律公益活动。他说,我就是要以实际行动告诉大家,我们农民也是讲道理懂法律的。据不完全统计,近年来,全区有关民告官等相关案件有1200多起,由律师、法官、法律志愿者参与的人民调解有2700余起,民众遇事先找法渐成风气。 (据新华网浙江12月26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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