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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30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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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大幅加严多环芳烃管控要求

  最近,德国技术设备及消费品委员会公布了需要进行GS认证产品的多环芳烃(PAH)的管控要求,较之前法规相比,要求更为严苛,如增加多种PAH的限制,总量限制要求加严等,该管控要求的生效时间为2015年7月1日,相关出口企业须引起高度重视。

  多环芳烃作为一种致癌物质,一直以来是世界各国的重点监管对象,此次管控要求更新所涉及产品包括需要申请GS认证的电子电器、玩具、食品包装材料、塑料制品、橡胶制品、机械等产品,影响面广泛。具体更新内容包括:1.第二类(与皮肤接触大于30s)和第三类(与皮肤接触小于30s)产品均按照玩具标准2009/48/EC分别划分为两类,将玩具与其他产品分别赋予限制,且玩具中限值远低于其他产品;2.原标准仅规定了18种PAH的总量限值以及苯并(a)芘的限值,新标准则增加了针对苯并(e)芘、苯并(a)蒽、苯并(b)荧蒽、萘等10种PAH的限值,以及规范了苊烯、苊、芴、菲、芘、蒽、荧蒽7种PAH的总量限值;3.新标准对苯并(a)芘在第二、三类产品中的含量限值大幅降低;4.新标准对18种PAH的总量限值同样大幅降低。

  宁波是我国电子电器、玩具、塑料制品等消费品的重要出口基地,此次德国对相关产品中PAH含量要求的大幅加严必将带来较大冲击。同时,德国一直以来都是欧洲产品化学物质监控的主要倡导国家之一,该要求的发布必将引起欧盟多国的积极响应,影响面将进一步扩大。为此,提醒相关出口企业,一方面要及时掌握最新法规信息,认真研读,并积极寻求检验监管部门及行业协会的技术及政策帮助;另一方面要加大对原辅料质量审查、产品生产过程监管及制成品符合性检测的力度,积极应对技术壁垒的升级。

  (方科益 保琦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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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