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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31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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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旦起执行
“史上最严”环保法

全市环保专项执法月将启动

  本报讯(记者冯瑄 通讯员陈晓众)“偷排、超排处罚金额按天算,违法时间越久罚款越多,上不封顶”、“一旦发现环境违法行为立即停产限产”、“政府发现环境违法行为不处理将被追责”……元旦起,我市将正式执行国家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这也是“史上最严”的环保法。与此同时,全市环保专项执法月活动将全面启动。

  “与原法相比,新环保法的特点就是‘史上最严’。”市环保局副局长胡杰说,所谓的“严”主要体现在对排污主体的监管、对政府及相关部门的监督上。

  新法新增“按日计罚”的制度。也就是对持续性的环境违法行为施行连日、连续的罚款。这意味着环境非法行为持续时间越久,罚款越多。打个比方,某企业因超标排污被处罚50万元后,在10天内依然不按要求停止排污,按原法只能处以50万元罚款,而按新法将处以500万元的罚款,且罚款数额不封顶。

  今年是宁波史上环境执法力度最大、查处违法案件最多的一年。统计显示,前11个月,全市累计出动执法人员5.6万人次,检查企业3.2万家次;立案查处1358件,处罚金额达6796.2万元。批准逮捕环境犯罪涉案人员107人。“新法执行后,处罚力度将进一步加大。”市环境监察支队负责人表示。

  今后地方各级政府及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部门出现“包庇环境违法行为”、“对违法行为逃避监管”、“挤占、挪用排污费”等9项政府及相关部门管理不到位情况之一的,将被追责,造成严重后果的,将给予责任者撤职或开除处分。

  为全面贯彻实施新环保法,我市环保部门将全面启动环保专项执法月活动,重点查处涉“按日计罚”、“限产停产”、“信息公开”、“行政拘留”等环境违法行为,并将曝光一批典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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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